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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ob欧宝体育    发布时间:2024-07-14 0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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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 Introduction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陷入下行危机,主要发达经济体经济近乎停滞,虽然国内经济逐步企稳,但是增速有所放缓。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公司管理层坚持专注“干净空气”和“高效节能”市场的需求,坚持以“团队+创新”为动力,聚焦关键任务,实现了销售规模稳定增长,经营业绩持续提升。

  得益于报告期内干净空气市场需求旺盛,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收入856,285,210.8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0,430,813.78元,增幅39.0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32,844,029.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7,071,299.38元,增幅37.48%。其中公司干净空气过滤材料(玻璃纤维空气过滤纸、高效PTFE膜、熔喷材料三大类)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58.52%,AGM电池隔膜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32.09%。

  (2)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为50.41%,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96个百分点,其中主营产品毛利率为50.74%,较上年同期增加17.77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动智能制造建设,降本增效凸显,加之新增口罩及熔喷产品毛利率较高。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旗下广东美沃布朗(深圳中纺全资子公司)生产的口罩核心层高效低阻熔喷材料供不应求。

  口罩作为干净空气民用消费产品之一的应用需求爆发,公司利用自身行业优势迅速响应,新增多种口罩产品,现拥有口罩产线条,新开发产品PTFE口罩更是受到国内外客户好评,为干净空气产品切入民用消费品领域奠定了基础。

  随着非洲猪瘟疫情持续影响,加上国家环保政策的执行,对生猪养殖场的生物防护、环保体系和管理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催生了有实力、规模化的养殖企业对猪舍新风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猪舍新风用过滤材料及设备销售大幅增加,新增销售收入12,460万元。

  公司成功中标田湾核电站委托的《核级高效过滤器滤纸国产化研究项目》,在核级空气过滤纸的国产化上首先迈出了一大步。

  公司作为“干净空气”领域的领军企业,新的应用场景不断打开,为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投入研发的人力和物力投入,持续打造更高端的研发中心,为产品研发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公司继续强化自主研发并开展多渠道技术储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专利134项,其中发明专利63项,实用新型专利64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为加快推进公司民机用隔音隔热毯的应用,公司按照美国材料实验协会(简称“ASTM ”)的标准建设再升科技声学实验室,可对民机用隔音隔热毯的隔声性能进行检测,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AS9100认证;为融合介质过滤与非介质过滤技术,结合微静电非介质过滤技术和纳米光子净化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成立重庆爱干净空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推动多种新材料应用于室内公共空间、畜牧业、医用等新兴消费市场,塑造一个高效节能、多功能、零维护、更舒适、更安全的用户体验;同时公司加强专业研发设计团队建设,为“干净空气”及“高效节能”领域储备技术力量,开发可应用于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不同要求的材料及产品,为提供定制化设计方案和工程落地累积技术经验,推动企业在“干净空气”及“高效节能”领域深入发展,开阔新的应用市场。

  在新时代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美国的“再工业化”、德国的“工业4.0”、英国的“高价值制造”和日本的“机器人新战略”等举措标志着世界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在全球爆发。报告期公司倾力打造智慧生态工厂,以此实现公司技术“再升”一档,发展“再升”一级。公司通过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招募专业技术人才,大幅提升了生产车间智能智造水平。智慧工厂的建设不仅有效降低生产损耗,减少劳动力成本要素对企业发展的束缚,稳定产品质量,同时大幅提升企业生产效率,为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奠定了极好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加强企业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收益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再升科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报告期内公司对3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287.530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同时,调整后首次授予的166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631.6961万份于2020年6月5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再升科技始终围绕干净空气产业发展,坚持创新引领企业发展,以打造国际一线品牌地位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品牌文化和企业文化;公司以“爱干净空气,用再升科技”形象展示了企业准确定位;公司通过设立干净空气体验中心,打造“网红打卡”地;设立餐饮实体体验店,奢侈品店,展示新风系统、油烟过滤系统,提升客户对新风系统效果的体验感;积极打通线上线下个体防护口罩销售渠道,提升国内外用户对再升品牌的感知度;在公司加强品牌文化建设的同时,公司也注重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截止报告期公司共获得注册商标141个。

  公司坚持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策略,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18,739,6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873,966.7元。同时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影响力。建立并维护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悠远环境作为国内领先干净空气设备制造商,干净空气产品应用领域和客户也在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报告期内,悠远环境成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核心净化产品供应商之一,为其先进制程集成电路制造厂提供绿色节能的洁净空气解决方案;同时再一次携手“京东方”,中标京东方B12项目,为中国“智”造提供FFU及配套高效过滤器,截止目前,悠远环境凭借在空气洁净行业多年的深耕细作,已经陆续服务京东方十数个重大项目,不断助力中国“智”造迈上新台阶,且此次悠远环境为京东方B12项目提供的滤纸,全部采用再升科技提供的玻璃纤维空气过滤纸和高效PTFE膜。成都路维光电项目,国内首个超高等级洁净室(N2、N3等级),悠远环境为其提供的干净空气产品和服务验收全部合格,这是国内超高等级洁净室的标杆性项目,充分说明悠远环境FFU产品应用于超高等级洁净室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悠远环境干净空气产品在超高等级洁净室应用积累了业绩和宝贵技术应用经验。近期,悠远环境再传捷报,中标全球最大单体OLED厂房-长沙惠科项目,长沙惠科项目是全球首条8.6代OLED生产线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的高科技工业厂房,此次悠远环境中标FFU配套高效过滤器数量超52,000台, 将倾力助力长沙惠科打造全球知名OLED电视面板供应商。

  除电子领域的多点突破,报告期内悠远持续为牧原集团提供猪舍新风系统解决方案及产品,已成为牧原集团主要供应商之一,并陆续与双胞胎、新希望等优秀公司开展畜牧新风项目订单合作。

  公司已在医药、P3实验室、医院、公共卫生中心等多个领域项目中中标,服务包括华东制药、三生制药、辽宁成大生物、大华农、必威安康、和元生物P3动物房、武汉方舱医院、西安公共卫生中心等优质客户,为不同应用场景客户空气安全保驾护航,确保产品符合各行业制造、测试和质量保证体系。

  深圳中纺成立于2004年,专注于化纤及民用类空气过滤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深圳中纺在高效低阻熔喷材料,初、中效过滤材料、HEPA滤网、加湿过滤网等产品上积累了宝贵的技术与客户资源。主要产品有:

  高效低阻熔喷过滤材料:高效低阻熔喷过滤材料广泛应用于高端口罩、空气净化产品,为疫情防控和人类生活健康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司现拥有熔喷生产线条,国产熔喷生产线条),采用国际先进核心部件和国际领先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产品性能稳定并大大减缓静电流失速度。通过与美国田纳西大学合作,引进国外熔喷生产先进的二次水驻极技术,很好地解决了过滤材料效率高、阻力高的矛盾点。主要产品包括:普通口罩熔喷材料BFE99及KN95系列,高效低阻油性过滤熔喷材料FFP2,FFP3及KF94系列,高效低阻空气净化熔喷材料系列等,根据产品结构,产品不同产能不同。

  生产熔喷需要优质的原料,精密的分析仪器,先进的水驻极工艺生产线,稳定的横幅定量控制能力,熟练的技术工人,需要较长周期和体系建设,今年受疫情影响,中纺公司始终保持定力,专注当下,生产最优质的产品,未盲目增加产线,产品受到比亚迪、阿波罗、康斐尔等优质客户欢迎,处于满产状态。

  初中效过滤材料:初效针刺过滤材料、中效袋式过滤材料主要用于畜牧养殖业、工业厂房预过滤,能有效过滤大粒径的颗粒物、灰尘、杂质等,可提高高效过滤器的使用寿命,降低成本。公司现有初效针刺过滤材料设备2台、中效袋式过滤材料设备5台。产品主要分为:各种初效针刺棉,复合铁丝网,各种初中效滤袋等。

  各种过滤制品:公司围绕集团自供核心滤材,可为空净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HEPA过滤网采用公司自产的高效低阻熔喷过滤材料,能在保障过滤效率的情况下降低能耗、噪音,组合式HEPA过滤网在过滤颗粒物的基础上还能增加除甲醛、抗菌等功能,该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空气净化器、汽车空调、扫地机器人等民用消费产品。加湿过滤网,采用吸水性能优越的木浆纸、水刺布为基础材料,可应用于民用加湿器和工业厂房加湿降温,通过物理性能实现加湿、降温,可减少空调、制冷设备的使用频率,有效降低能耗、减少成本,同时也减少了工业制冷过程中对环境的损害。

  此外,公司还拥有碳板、夹碳布及交换芯等产品,为干净空气多个应用领域提供服务。

  2019年,公司控股深圳中纺以来,深圳中纺新经营管理层通过深入调研分析经营情况,导入集团先进管理经验,大胆变革,实施扁平化管理,提高生产工作效率。此前,深圳中纺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中纺滤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斗方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沃布朗科技有限公司三家,设立昆山生产工厂、深圳南山生产工厂、东莞厚街生产工厂三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重复,各地间物料往来、管理成本居高不下。控股后逐步着手关停昆山生产工厂,将深圳南山生产工厂合并至东莞厚街,处置了深圳市斗方科技有限公司,同时精简人员、合并职能重复的部门和岗位、合理安排车间位置。通过聚焦战略和管理,有效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材料周转浪费的人力、场地和材料损耗等,有效提升了公司形象和对外竞争软实力。

  未来,深圳中纺将继续努力应对疫情变化,同时积极主动把握干净空气市场特别是民用消费领域需求的发展变化,以材料为基础,增加家用滤网竞争力,拓展汽车空调滤网等领域业务,从核心材料到制品配套,实现干净空气愿景目标。

  2020年上半年,重庆纸研院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快速复工复产,在产品市场开拓、生产经营管理、技改与生产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完成2020年全年经营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强化产品市场开拓工作方面,企业营销团队积极开拓市场,产品成功打入国内主流电池生产企业,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并已持续取得大批量产品订单;同时,积极推进与MP公司的战略合作。 2020上半年,重庆纸研院AGM隔板产品发货量3103.61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44.03%;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在集团推进“总经理降本增效奖”活动下,全体生产线员工积极参予,强化质量、严控消耗,推进生产现场“7S”管理;加之近期产量大幅增加,生产效率有效提升;在技改与生产线建设方面,AGM隔板生产线吨;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重庆纸研院加强文化建设,落实制度执行,提升员工办公环境,有力地提高了企业对外形象,员工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度也发生了明显的积极变化。

  此外,旗下控股子公司重庆宝曼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224.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0.87%。重庆宝曼专注于高端PTFE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技术研发能力突出,产品品质行业领先。目前全球能够生产出进入电子半导体领域的同类高性能PTFE产品仅日本大金、日本日东和重庆宝曼三家公司,科技含量不言而喻。公司坚持不断改进设备和工艺技术,开发出多款高性能新产品:如U级超高效低阻产品PTFE滤料,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和医疗领域;吸尘器用高效可清洗PTFE滤料、家用空气净化器用低阻可清洗PTFE滤料,精密液体过滤滤料;高端除尘用PTFE滤料、大气检测机用PTFE滤料等;同时针对新冠疫情,公司迅速研发出口罩用和防护服用PTFE滤料,尤其是新型PTFE口罩以其良好的防水透气的舒适性体验,受到客户广泛好评。未来,公司将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推广,不断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积极攻克市场和国家急需的新材料产品,打造全球顶尖的专业PTFE材料企业。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2)上表中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列示金额中55,245,088.72元为新收入准则调整金额,期初列示金额中55,855,402.45元为新收入准则调整金额。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20-08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6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LIEW XIAO TONG(刘晓彤)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委托易伟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再升科技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再升科技2020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9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9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再升科技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再升科技2020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线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 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9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再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于2015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7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7.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4,3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0,194,500.0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05,5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08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07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询价方式,本公司于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2,592.33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7,69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1,091,8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56,607,190.28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5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45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05,006,193.8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5,006,193.85元,本年度使用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6)。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2月,本公司会同中泰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7),就西南证券承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5月,本公司会同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汉正原”)、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就变更“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了说明。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纸研院”)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项目变更前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就注销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及西南证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68),就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共同订立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项目变更前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订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纸研院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7月20日,本公司会同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4),就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宣汉正原、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2020年7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纸研院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1、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和“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0.00。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还未实施完成,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571)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专户余额为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注1、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607,190.28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756,567,605.00元,二者相差39,585.28元,主要系保荐承销费的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196,116.70元与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531.42元(不含税)之间差额,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以自有资金补齐该差额。

  注2、本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3月,重庆纸研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分批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3、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本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7月,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84),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5、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0100)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非公开发行“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 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宣汉正原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宣汉正原、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6、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7、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变更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2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将“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地为达州市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宗地变更为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6号(重庆纸研院现有厂区内)。

  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3、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地块变更为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4、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路组团GA标准分区Ga21-1/02号。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5、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2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16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582.4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5,58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29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年度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384,668.49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8,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公司“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较快,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足,而“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由于实施进度原因,拟使用募集资金闲置较多,为顺利推进“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提高企业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增加企业财务成本及影响整体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公司拟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2015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6)。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2)。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略有减少,故对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变动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说明(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公司“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用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科研实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披露。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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